第106章(1/4)

宋潇潇爱上了一个人。

在她以前的想法里,能配得上她的,起码也得是个家世相当,对她的事业有所助益的。或者像李书意那样,外貌能力俱在,性情合她的胃口,工作上还能帮她,她也可以考虑考虑。

想来想去,总归逃不开一个“利”字。

这实在不怪她连婚姻爱情都要算计,在她眼里,这玩意儿就是个笑话。

比如说宋富华,年轻的时候不爱她母亲吗。跪到她外公门前,被打得皮开肉绽,磕头磕得头破血流,也绝不改口,要跟她母亲在一起。

她外公只有一个独女,从小放在心尖尖上疼,觉得宋富华家世普通,两个人不门当户对,才出手阻拦。可看女儿在家里伤心得茶饭不思,哪里忍心呢,最终还是把白眼狼招进了家门。

宋富华算是个有能力的人,当年秦白两家斗,他观望了一段日子,两边也没得罪。后来见秦家背后的势力越来越大,又没在白敬爷爷面前讨得什么好脸色,才站队到了秦家那边。而且前面那些年,对她母亲称得上是忠贞不二,周围人谁不知道,宋富华把自己的爱妻奉若至宝。时日一长,她外公便彻底放下心来,把家产事业,逐步交到了他手里。

后来呢……宋潇潇端起红酒杯晃了晃,红色的液体映照在黑沉沉的瞳孔中,显出股压抑嗜血的恨意来。

后来到底是因为被“要生儿子”的执念冲淡了感情,还是在岁月的流逝中慢慢厌弃了容颜不在,又没了价值的妻子,宋潇潇也说不清楚了。只知道她所谓的“家”,对父亲不过是个歇息的旅馆,几个月也难见上一面。

等她到十二岁的时候,她母亲在生她妹妹宋轻羽时难产而亡。她外公急怒攻心,恨自己识人不清害死了女儿,又被架空没了实权,拿仇人毫无办法,突发脑溢血,没抢救过来。

连着走了两个至亲,家里上下一片混乱,大人们都在忙着争权夺利,没人顾得上宋潇潇姐妹三人。

照顾她们的保姆仗着家中无人,孩子年幼,做事敷衍轻慢。宋轻羽一个刚出生没几日的婴孩,冬日里被她裹了一层薄被就扔在沙发上,发了高烧差点没活下来。哪怕现在长大了,身体底子也差得不行,动辄就要进医院。

最让宋潇潇恨的,是她第一次见宋思乐的母亲。那打扮得端庄高雅,仿佛她才是正妻的女人,冷冷淡淡扫她们一眼,说:“家里养这么多女儿干什么,把最小的那个送出去算了。”

若不是当时外面已经有了不少传言,顾忌着舆论,宋轻羽最后到底会被送到哪儿去,宋潇潇也不知道。

所以什么山盟海誓的承诺啊真心啊,都他妈是狗屁。她很小的时候就看透了,像她母亲一样爱一个人,会是什么下场。

宋潇潇坐在会所顶楼的花园餐厅里,周围是迎着她的喜好,养育在温室里生机盎然的花卉。这地方是她专属的,别人连进都进不来,当然,她也有资格享受这种特权,毕竟她是这里的老板。

餐桌对面,沿着墙根,是一盆盆簇拥在一起的风信子。花瓣小而密集,花形圆润,花色丰富多彩,很是亮眼鲜活。

宋潇潇看着看着便走了神。

这些花还是那人一盆盆搬进来的。因为知道她喜欢红色,所以还刻意把玫红的花球全摆在中间,精心布置的餐厅被弄得又土又丑。园艺师上来时快要崩溃,他只晓得僵在原地道歉。

那真的是个普通至极的男人,除了身材高大些,身上的肌肉结实些,丢到人群中找也找不到。没有一张好看的脸,性格死板无趣,平常跟在她身边,像个哑巴一样,她若不问,就绝不会多说一个字。

可这样一个人,在他们被追得走投无路时,把她藏在仓库角落,把自己的枪也塞到她手里,脱下外套盖在她身上,留了一句:“宋小姐,我去引开人。”便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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